通常设备商所称的年生产能力,是按照式 (1) 计算而来:
年生产能力= (烘干系统小时生产能力×16 小时×300 个有效工作日)/0.80* (1)
注:*0.80 为砂子在干混砂浆中所占比例的平均值。
如果砂浆生产企业根据式 (1) 来选定生产设备,将进入严重的误区,影响投资回收。以设备商所称 20 万吨生产线为例,配套的烘干系统生产能力为 30t/h。根据式 (1) 可得到烘干系统的生产能力约为 33t/h,两者相当,理论上可行。问题是占据干混砂浆用量 80% 以上的住宅建筑,砌筑、抹灰工作通常集中在春季和秋季集中进行,因此砂浆生产企业应能够保证在 200 个工作日,生产全年产量 80% 的产品。
通过“三班”24 小时生产的方案,能够解决产能问题,但考虑到仓储、运输设备的投资、设备的维护及非施工季节时人工成本的增加,此方案并不可行。因此在设备选型时,应仔细调查本地区的建筑业施工情况,以保证产品供应。
年生产能力= (烘干系统小时生产能力×16 小时×300 个有效工作日)/0.80* (1)
注:*0.80 为砂子在干混砂浆中所占比例的平均值。
如果砂浆生产企业根据式 (1) 来选定生产设备,将进入严重的误区,影响投资回收。以设备商所称 20 万吨生产线为例,配套的烘干系统生产能力为 30t/h。根据式 (1) 可得到烘干系统的生产能力约为 33t/h,两者相当,理论上可行。问题是占据干混砂浆用量 80% 以上的住宅建筑,砌筑、抹灰工作通常集中在春季和秋季集中进行,因此砂浆生产企业应能够保证在 200 个工作日,生产全年产量 80% 的产品。
通过“三班”24 小时生产的方案,能够解决产能问题,但考虑到仓储、运输设备的投资、设备的维护及非施工季节时人工成本的增加,此方案并不可行。因此在设备选型时,应仔细调查本地区的建筑业施工情况,以保证产品供应。